
所以在很多的民用工程验收中都是以竣工的防水板面积的湿渍来评判地下防水的成绩,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湿,每个湿渍的最大面积绝对不能超过零点一平方米,如果湿渍面积超过则有可能被认定为渗漏,作为验收的依据流失失败的抗渗结果。
而做出这样认定的原因湿渍湿处于工程的渗水的集中区,而一旦湿渍的面积超过了整个防水面积的千分之一就会产生大量的使用隐患,这种初始状态会经过发展越来越严重,最后导致防渗失败,进而威胁到整个防渗系统的安全。
在每一百平方米的范围内控制湿渍的面积和湿渍在整个系统中的平均系数,是保持防水等级,方面进行局部修正和方便进行比较和检测的国内外共有的规范办法,也是在平衡防水板局部防渗和防渗系统整体协调和完整中的最佳方案。